香港虚拟货币监管两手抓
2024年2月2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政府认为有需要把虚拟货币场外交易所 (OTC) 纳入监管,并将于短期内就拟议的监管框架展开咨询,期望市民和持份者踊跃表达意见。
这短期之内有多短我们不确定,但很确定的是:虚拟货币OTC在香港将迎来合规时代。
香港作为老牌国际金融中心,对虚拟货币这一新事物的态度相对来说一直比较开放和包容。香港没有将虚拟货币视为法定货币或金融工具,而是将其定义为一种“虚拟资产”,并根据其涉及的活动和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前,香港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SP)的监管,二是对场外交易(OTC)商家的监管。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于2023年6月发布的《证券及期货条例下有关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的许可制度》,所有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的平台都需要向SFC申请许可,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目前香港已经有两间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HashKey和OSL)透过牌照升级,可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比特币 (BTC) 和以太币 (ETH) 交易服务。此外,还有多家平台正在申请许可或处于过渡期。SFC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者保护需要,不时检讨和完善许可制度。
此前曼昆律师们有撰写多篇文章和大家分享香港持牌交易监管相关的文章《一文讲透|香港虚拟货币交易所持牌制度》、《一文讲透丨虚拟货币基金如何在香港合规展业?》,这篇文章我们主要聊一聊虚拟货币OTC商家的监管。
香港虚拟货币OTC商家多少?
虚拟货币OTC商家,即提供场外交易(Over-the-counter)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场外交易是指在交易所以外的平台或渠道进行的加密货币买卖,通常涉及现金或其他法定货币。场外交易有以下几种形式:
· 线上平台:通过网站、社交媒体、聊天软件等网络工具,连接买卖双方,提供撮合、托管、清算等服务。
· 线下店铺:在实体店面提供现金换加密货币或反之的服务,通常不需要实名认证或其他合规要求。
· ATM机:在公共场所设置的自助设备,可以用现金或银行卡购买或出售加密货币。
根据香港执法机关初步实地观察的粗略估计,全港约有200间实体虚拟资产场外交易店(包括以自动柜员机操作的场外交易店)正在运作,以及约有250个网络上活跃的提供虚拟资产买卖服务商。
在绝大部分OTC商家的线下店铺和ATM机,一般都不需要KYC,交易只需要几分钟完成,这为加密货币用户提供了便捷、灵活、隐私的交易方式,尤其受到大陆用户的欢迎。
为什么这么说?虽然中国明确不让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业务在中国开展,但神奇的是:据Chainalysis数据,中国大陆仍是全球的第四大加密货币交易市场。然而因为内地政策的原因,买卖虚拟货币而导致的银行卡被冻结日益频繁,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币圈老玩家会选择到香港自由行时在OTC商家出入金。
为什么要对OTC监管?
凡事皆有两面,OTC商家为用户提供便捷和隐私的出入金渠道之时,也被不法分子滥用。2023年9月5日,香港警方拘捕6名JPEX涉案男子,涉案人员之一便是虚拟货币OTC服务商加密豹行政总裁陈小龙。
JPEX案犯罪嫌疑人被香港警方抓捕,图片来源Techub News
整体而言,目前虚拟货币OTC存在如下三方面的问题。
· 缺乏有效监管:目前香港对于虚拟货币OTC商家没有明确的监管框架和要求,这导致了一些不规范和不合法的行为。例如,部分OTC商家涉嫌诈骗、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和社会秩序。一些诈骗团伙通过有关联的OTC交易店吸引零售投资者的资金。
· 缺乏行业标准:目前香港的OTC商家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自律机制,各自为政,导致了市场的混乱和不公平竞争。例如,部分OTC商家为了吸引客户,提供高额回报、低廉费用、无限额度等条件,诱导用户进行不理性交易。另外,部分OTC商家也存在信息不透明、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影响了市场的公信力和效率。
· 缺乏用户保护:目前香港的OTC商家没有为用户提供足够的保护措施和救济途径,用户在遇到问题时往往无法得到及时和有效的解决。例如,部分OTC商家没有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和风险提示,也没有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用户在遭遇欺诈、延迟、错误等情况时难以追究责任或索赔。另外,部分OTC商家也没有对用户的隐私和数据进行充分保护,导致用户信息泄露或被滥用。
香港如何监管虚拟货币OTC?
2024年2月8日,香港政府就设立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OTC)提供者发牌制度的立法建议展开公众咨询。通过梳理该立法建议书,我们将相关重点事项为大家进行了梳理。
1.哪些OTC业务会受到监管?
(1)根据立法建议书,所有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不论是通过线下实体店(包括自动柜员机)还是线上网站服务都需要受到监管。
(2)在可供客户买卖的虚拟资产种类,可涵盖在至少一所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供零售投资者交易的代币,以及在拟议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落实后,获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牌的发行人所发行的稳定币。
(3)基于“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 ”的原则,持牌人如提供法定货币汇款服务,须申请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持牌营运者不得提供其他服务,包括任何形式的虚拟资产顾问或转介服务、提供虚拟资产衍生工具或其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借贷及保证金交易)。
2.什么条件能够申请OTC牌照?
(1)为确保牌照申请人与本地有充分连系 ,以便当局作出有效监管和监察,申请人必须是(i)在香港成立并有固定营业地点的公司,或(ii)在其他地方成立而在香港根据《公司条例》注册的公司。
(2)如果OTC服务商采用实体店的形式营运,申请人须提供合适的营运处所。如果以线上提供服务,则须提供本地管理人员的办事处地址、通讯地址,以及在本地储存帐簿及记录的地点等资料。
3.哪个机构负责合规牌照?
(1)任何人如在香港从事有关任何虚拟资产现货交易服务的业务,须向海关关长申领牌照,并须符合适当人选准则及其他海关关长认为相关的因素。而持牌虚拟资产场外交易营运者须遵守《打击洗钱条例》所订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规管要求。
(2)钱包登记制:持牌人须向海关关长申请及登记所有用于其营运的钱包,并确保该钱包名单不断更新。为缓减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风险,持牌人只会获准把该等虚拟资产从其已登记的钱包转至客户能提供拥有及/或管控证明的钱包。
(3)牌照有期限:成功的申请人可获发为期两年的牌照,并可申请在海关关长信纳下续牌两年。
4.违法的代价是什么?
(1)任何人如未持有牌照而从事受规管的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2)任何人如明知而发出关于非持牌人提供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的广告,即属犯罪,可处第5级罚款(目前为5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3)如持牌人违反法定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此外,持牌人如作出不当行为(例如违反其他规管要求),可处以行政罚则,包括暂时吊销或撤销牌照、谴责、勒令作出纠正,以及/或罚款(不多于50万元)。
(4)现行《打击洗钱条例》下与欺诈和误导性活动相关的罪行将适用于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持牌人。任何人在涉及虚拟资产的交易中作出欺诈或欺骗行为,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十年。此外,任何人如作出欺诈或罔顾实情的失实陈述,借以诱使他人进行涉及虚拟资产的交易,亦属犯罪,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七年。
结语
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香港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是在平衡市场发展和投资者保护之间寻找最佳方案,通过建立合理和有效的监管框架,香港可以促进虚拟货币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保护公众利益和金融稳定。
本次香港关于虚拟货币OTC的立法建议只是合规监管的开始,对于币圈的从业者们来说,看似是政策收紧了,但实际上是让游戏规则更明确。毕竟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可能永远窝在一个阴暗的小角落,让阳光照进来,万物才能更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