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 CEO Brian Armstrong今日在推特上转发了“香港将于今年6月正式向所有市民开放加密货币交易”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
金色财经证实,这条消息可能是网友的猜测,消息来源来自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年1月在香港举行的web3会议上的讲话。当时,陈说:“香港已完成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设立发牌制度的立法工作,新制度将于今年六月实施。新制度下,虚拟资产交易所在反洗钱、反恐融资、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将与目前适用于传统金融机构的要求保持一致。相信这将为虚拟资产交易所提供一定程度的市场认可。在满足相关监管条件的前提下,金融中介机构和银行将能够与获得许可的虚拟资产交易所合作,为客户提供交易服务。”
毫无疑问,香港将于2023年6月颁发虚拟资产交易牌照。
近日,香港豪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Basil Hwang总结了获得香港虚拟资产服务商牌照的要求、虚拟资产交易所可以提供服务的交易者类型以及违规处罚等。邮政。
以下内容由金色财经“0xnative”编译:
任何人如欲从事虚拟资产服务业务,须尽快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颁发的虚拟资产服务供应商(VASP)牌照,否则将被视为犯罪。
在现行牌照制度下,在下文所述的新规则实施之前,只有 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 和 Hash Blockchain Limited 两家加密平台获得香港加密货币交易所牌照——它们需要过渡到新监管规定的过渡期内的制度。
香港虚拟资产立法的历史。
目前,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的监管制度以《2022年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金融机构)(修订)条例》的形式实施。 (“条例”)。根据《条例》实施细则,虚拟资产服务许可制度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在与香港监管机构协商后,香港政府决定将新法的生效日期推迟到 2023 年 6 月 1 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德昌表示,“在听取香港银行公会和其他监管机构的反馈后,我们决定将虚拟资产发牌制度的法律变更推迟到 2023 年 6 月 1 日。这将使行业有更多时间为新的监管要求做好准备.”
什么是虚拟资产?
根据该条例,虚拟资产 (VA) 是指以加密方式保护的价值数字表示,可用作交换媒介或经济价值存储,旨在为商品或服务的支付、投资而公开接受目的,或访问或购买权利、资格或访问权,以从事与涉及价值加密表示的任何交易相关的交易、行政或治理相关活动,或就此类安排进行投票,或对变更进行投票适用于与价值的任何加密表示相关的任何安排的任何条款,并且可以电子方式传输、存储或交易。
金融服务和财政部部长也可以将任何价值的数字表示指定为 VA。
根据该条例拟议的新第 53ZRA(2) 节,VA 的定义不包括中央银行或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的数字表示、有限用途的数字代币或证券、期货合约等。
业界对“用途有限的数字代币”的定义进行了大量讨论。一些人建议它可以排除目前市场上提供的一些不可替代的代币。在该条例的宪法法案中,第 53ZR 条阐明,任何价值的数字表示,例如客户忠诚度或奖励积分或游戏内资产,发行人不打算将其转换为货币或其他公众接受的交换媒介,是一种“用途有限的数字代币。”法案委员会指出,不可替代代币(“NFT”)通常是存在于区块链上且无法复制的独特加密代币,并且发行人无意将某些 NFT 转换为货币或其他公众接受的交换媒介。 NFT 以数字方式表示收藏品,不太可能满足 VA 的标准。
什么是虚拟资产服务?
任何寻求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人都必须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SFC) 获得 VASP 牌照(该条例第 53ZRD 条)。该条例附录 3B 列出了 VA 服务的含义。 VA 服务是指运营 VA 交易所,为用户提供了一种在绑定的基础上交易 VA 的便利,并且用户可以在其中进行交易。资金或 VA 将由 VASP 服务提供商直接或间接控制。提供此类 VA 服务的人必须从证监会获得 VASP 牌照。
获得 VASP 许可证的要求
VASP 许可证的申请人、他们的负责人员、持牌代表、董事和最终所有者将需要满足适合性测试(请参阅证监会发布的适当人选指引)。 VASP 申请人必须指定至少两名负责人员,他们通常负责监督获得许可的 VASP 的运营并确保遵守法律和其他监管要求。根据 SFO,对 VASP 负责人员的要求与对持牌法团负责人员的要求相同,并要求:
· 至少一名负责人员必须是 VASP 申请人的执行董事;
· 如果 VASP 申请人有不止一名执行董事,则所有执行董事都必须被任命为负责人员;
· 至少一名负责人员必须通常居住在香港;
· 必须始终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员监督 VASP 服务的业务。
在香港拥有永久营业地点的香港注册公司和根据《公司条例》(第 622 章)注册的非香港公司将有资格获得 VASP 牌照。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个人和未在香港注册的海外公司将没有资格获得 VASP 牌照。
优先保护投资者
根据金融服务及库务局发布的立法简报,VASP 牌照申请人必须遵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施加的一系列严格监管要求,作为发牌条件。投资者保护将包括但不限于:
· 对VASP牌照申请人的公司和管理结构的考虑;
· 健全的商业模式,具有详细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其他反市场操纵措施;
· VASP 许可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尚未指定最低金额)。在许可制度的初始阶段(未指定持续时间),获得许可的 VASP 只能为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此项规定作为发牌条件,允许证监会在必要时灵活变更,无需修改规定。
2022 年 1 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银行业监管机构)发布了关于中介机构虚拟资产活动的联合通告。该通告阐述了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对增值税(VAT)活动的不同监管方式,并对以下类别的增值税相关活动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产品分销、提供交易服务、并提供咨询服务。
例如,在产品分销的情况下,复杂的变现产品可能只提供给专业投资者,中介机构在中介平台交易前通常需要评估客户是否对变现相关产品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此规则的一个例外是客户是机构专业投资者或合格的公司专业投资者。该通知规定了交易所交易的 VA 衍生产品在指定交易所的交易,以及在指定司法管辖区经相关监管机构授权或批准向散户投资者销售并在指定交易所交易的基于期货的 VA ETF 的例外情况- 仅对专业投资者的限制不适用于这些产品的分销。
香港证监会的监管权力和制裁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将拥有广泛的监督和干预权力,包括以下权力:
· 进入获得许可的 VASP 和相关实体的场所进行例行检查,并要求出示文件;
· 调查不当行为;
· 对任何不当行为实施行政制裁(包括谴责、补救行动令、民事处罚以及吊销或吊销执照);和
· 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对获得许可的 VASP 及其附属实体的运营施加限制和禁止。
在香港无牌经营 VA 交易所,或无合理辩解而积极推广(无论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未在香港取得牌照的海外 VA 交易所的服务,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 万港元及最高 7 年监禁,如属持续犯罪,则每持续犯罪一天,另处罚款 100,000 港元。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港币 500,000 元及监禁最长 2 年,而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港币 10,000 元。
执行时间表
以下是新 VASP 监管制度的当前预期时间表。
现在在香港经营虚拟资产服务应该怎么做?
1. 指定一名负责 AML/CFT 合规的负责人,因为每个 VASP 申请人都需要至少有两名负责人来监督获得许可的 VASP 的运营,并确保符合 AML/CTF 和其他监管要求。
2. 制定内部反洗钱政策、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风险评估、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即了解你的客户要求)、持续监控客户、报告可疑交易、记录保存和对员工进行充分监督和培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