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三名价值 30 亿美元的洗钱团伙成员已服刑期满,获释后立即被驱逐出境。
移民与关卡局证实,苏宝林(刑期 14 个月)和苏海金(刑期 14 个月)已分别于 5 月 25 日和 28 日被遣送回柬埔寨。被判 13 个月零 6 周的王水明已于前天(6 月 1 日)被遣送回日本。
包括5月6日被遣送回柬埔寨的苏文强和王宝森在内,新加坡历史上最大洗钱团伙的一半成员现已刑满释放。
被驱逐出境后,他们都被禁止再次进入新加坡。
与被驱逐到柬埔寨的王宝森、苏海金和另外两人不同,王水明被驱逐到了日本。
此前,王水明在接受调查时承认自己持有柬埔寨护照,但警方没有找到这本护照,这可能是他没有被遣送回柬埔寨的原因。检方在法庭上透露,王水明还持有土耳其、中国和瓦努阿图的护照。
据王水明称,他通过捐款获得了土耳其和瓦努阿图的护照。
去年 9 月,内政部长尚穆根表示,涉及洗钱案件的个人一旦被定罪,将在新加坡服刑。服刑期满后,他们将被遣送回护照所属国,或被送回与新加坡签有引渡协议的国家。
根据网上信息,土耳其护照持有者可免签证进入日本 90 天。
洗钱案被告的判决
之前,很多人留言说,虽然洗钱案涉案金额巨大,但量刑似乎相对较短,甚至有一半人已经获释。在此,我想简单解释一下。
量刑取决于被告承认的指控
在洗钱案中,许多被告都面临十项以上的指控,但法官在量刑时,是根据他们所承认的指控来决定的。例如,苏文强一共面临 11 项指控,包括 8 项《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犯罪(没收利益)法》指控、1 项持有伪造文件或电子记录指控和 2 项《外国人力雇佣法》指控。苏文强承认了其中两项指控。因此,法官在量刑时,仅依据他承认的两项指控,而其余九项指控仅在量刑过程中予以考虑。
同时量刑
以苏文强为例,法官认定他两项罪名成立,分别判处他 12 个月和 13 个月监禁。不过,他的刑期是同时执行的,这意味着他将在服刑 13 个月后获释。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刑期都可以同时执行。例如,在去年广受关注的 "萧县女尸案 "中,被告认罪后,法官下令对三项指控的刑期连续执行。其中包括推搡保安两周、提交虚假申请三周、侮辱护士五天,共计五周零五天的监禁。
刑期计算从拘留之日开始
这个由 10 人组成的洗钱团伙自去年 8 月 15 日起被警方拘留,他们的刑期从被拘留之日开始计算。因此,当他们被判刑时,已经服刑 6 个多月。
良好行为可减轻刑期
也许有人会问,即使从去年8月15日算起,也还不到10个月,怎么被判13个月的苏文强就已经获释了呢?这是因为在新加坡,犯人如果表现良好,可以减刑约三分之一。因此,苏文强在服刑 8 个多月后就被释放了。